“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實在無法相信偷我錢財?shù)木谷皇俏业暮眯值?,真是讓我心寒?rdquo;報警人趙某看著眼前這個熟悉的“陌生人”,實在無法相信。自己卡里不翼而飛的存款和剛買的新手機,竟是被平日里與自己稱兄道弟、無話不談的“好兄弟”戴某某所盜走,彌足珍貴的友情在金錢利益的驅(qū)使之下竟顯得如此不堪一擊。12月16日,在“大干六十天,平安過大年,迎新春、護穩(wěn)定”專項行動中,金橋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盜竊他人財物案。
2021年12月12日金橋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稱銀行卡丟失并被盜刷3700元人民幣。接到報警值班民警迅速立案展開偵查,在向報警人趙某詢問過程中了解到趙某在11月中旬和同事好友戴某某吃飯不慎將手機丟失,時隔幾日銀行卡也莫名丟失,并且收到短信信息提示銀行卡內(nèi)3700元人民幣被盜走。
在與報案人趙某的詢問過程中民警分析出趙某身邊的同事具有很大的作案可能。于是民警對趙某身邊同事開展調(diào)查,通過“兩隊一室”綜合研判,大數(shù)據(jù)分析,根據(jù)銀行內(nèi)監(jiān)控及銀行周圍沿線監(jiān)控排查最終確定趙某身邊的同事戴某某具有作案的嫌疑。12月14日民警依法對戴某某進行刑事傳喚,在強大的證據(jù)面前嫌疑人戴某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過程。據(jù)嫌疑人戴某某交代今年9月中旬盜竊同事張某某手機進行變賣從中獲利,嘗到甜頭后11月12日戴某某以請吃飯為由約趙某喝酒,趙某喝醉后再次趁機盜走其手機變賣。時隔幾日嫌疑人利用好兄弟對他的信任,輕易獲得了趙某銀行卡密碼并成功盜刷3700元人民幣。2021年12月16日金橋派出所依法對戴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近年來,金橋派出所扎實開展“全警實戰(zhàn)大練兵”活動,始終把服務(wù)群眾貫穿于工作始終,積極為民辦好事、紓民憂、解民困,傳播人民警察“正能量”,用真情溫暖民心。(閆玲娟)